颍州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倡议书
发布日期:2020-01-16 浏览次数:2504
全区市民朋友们:
春节将至,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,安全的空气环境,根据《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》规定,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,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,不焚烧大盘香,积极营造文明、安全、宜居环境,以减轻空气环境污染,减少安全事故发生。倡议内容如下:
一、做禁燃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守法者。
违规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烧大盘香,提供庆典、宴席、殡仪等服务的经营者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行为不劝阻、不举报的、按照《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》规定予以处罚;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二、做禁燃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践行者。
自觉遵守规定,据弃陈规陋习,不违规购买、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。颍州区城区街道办事处、程集镇、王店镇,三十里铺镇、袁集镇及颍州经济开发区、颍州工贸园行政辖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,颍州区行政管辖区全年禁止燃烧大盘香;车站、码头、医院、商场、集贸市场、公园、殡仪馆、公墓等场所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在禁燃禁放区域,不得设置烟花爆竹和大盘香销售网点,不得销售烟花爆竹和大盘香。
三、做禁燃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监督者。
?;せ肪橙巳擞性?善意劝阻他人,引领新风正气,敢于向周围违反禁燃规定的行为说“不”。学校和家长应当加强对学生,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和监管。村居(社区)应当加强禁燃禁放的宣传,引导、监督,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劝阻或举报,举报电话:110(烟花爆竹)、12319(大盘香)。
四、做禁燃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宣传员
让我们一起号召动员周边的亲朋好友同事,共同抵制、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,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及污染,劝说、带动家人和朋友们不买不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?;斡胄?倡导文明新风,倡导绿色生活、争当文明市民,为减少大气污染、噪音污染,消除火灾隐患做出自己的贡献。
要健康,不要雾霾,要新鲜空气、不要烟花爆竹。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、保护环境,从自身做起,积极行动起来,以实际行动助力“绿色发展”,共建美好颖州!
颍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颍州区公安分局 颍州区城管执法局
颍州区委宣传部 颍州区文明办 颍州区教育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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