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“文明餐桌”创建活动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3-05-13 浏览次数:1197
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“文明餐桌”创建活动的通知
各县市区文明委,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委,市直机关文明委,市直各相关单位,各级文明单位:
根据省文明委《关于在全省广泛开展“文明餐桌”创建活动的通知》(皖文明〔2013〕4号)要求,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“文明餐桌”创建活动,着力整治“舌尖上的浪费”,弘扬中华民族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文明餐饮、俭以养德。
二、活动范围
1.全市各级党政机关、各类学校、企事业单位的食堂;
2.宾馆、饭店、酒店等各类餐饮企业。
三、活动内容
1.营造氛围。各餐饮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、宣传画、海报,在显著位置展示“文明餐桌”宣传语;用餐大厅、宾客包厢要张贴文明用餐、勤俭节约的名言警句、经典诗文宣传画;餐桌上,要摆放“文明餐桌”创建活动宣传提示牌。
2.培训引导。 加强对餐饮企业经营者的培训,督促他们自觉承担社会责任,主动为顾客提供餐后打包服务;加强对餐饮服务人员节俭意识和岗位责任的培训,主动提醒顾客“吃多 少、点多少”,做到“不剩饭、不剩菜”,引导树立“适度点餐、合理消费”的观念。以餐饮从业人员和大、中、小学生为主体,组织一批文明餐桌志愿者,在餐饮 行业中开展文明餐饮志愿服务劝导行动,向消费者宣传文明用餐、节俭用餐、健康用餐理念。
3.奖励激励。 鼓励餐饮单位对酌量点餐和打包剩餐的顾客,开展抽奖打折、赠送果盘、赠送纪念品、就餐优惠卡等优惠活动和开展“寻找笑脸就餐”等活动。省级以上(含省级) 文明单位要研究制定奢侈浪费行为惩治办法,用规章制度惩戒、约束浪费粮食行为,培育节约光荣、浪费可耻的良好社会风气。
四、工作要求
“文明餐桌”创建活动是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的重要内容,作为今年文明创建重点工作之一,已列入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测评体系。
1.高度重视。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、各类学校、企事业单位的食堂要率先开展“文明餐桌”创建活动,并制定教育、管理、处罚的办法规定,运用行政手段强化文明用餐理念,充分 发挥引领带动作用。各类餐饮企业要担当主体责任,把节约粮食、珍惜粮食的要求融入到企业经营理念中,落实到管理实践中。
2.广泛宣传。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,采取多种形式,大力宣传“文明餐桌”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、基本要求;各级新闻媒体、网站要开辟专题专栏,大力宣传推介“文明餐桌”创建活动中的好典型、好做法和好经验、好成效,使“文明餐桌”活动家喻户晓、深入人心、普遍践行。
3.典型示范。各地各单位要大力推进“文明餐桌”示范店、示范食堂、示范街建设,各县市区要在8月31日之前重点创建1条 以上“文明餐桌”示范街(创建标准和考核办法另发),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要率先行动。各级文明单位要以身作则、带头示范,做社会厉行节约的表率。 要总结经验、选树典型,在普及理念、政策激励、引导群众上多下功夫,真正把“文明餐桌”创建活动落实到基层,落实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。
阜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
2013年5月9日